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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镇人民政府、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:
根据市农委、市财政局的要求,区农委、区财政局于3月23日-24日,对2004年的五类补贴资金进行了检查,在检查中发现2004年的绿肥补贴存在如下情况:
2004年我区绿肥补贴资金共计124.11万元,由于补贴政策出台在后的原因,全区上报的41460亩的绿化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存在较大的差异,导致在资金下拨后,部分镇无法将全额资金发放给农户。
根据以上情况,经区农委、区财政研究决定:2004年绿肥补贴资金有余额的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,把绿肥补贴落到实处,无法将绿肥补贴发放给农户的,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:
1、用于有机肥补贴。
2、用于2005年的秸杆还田。
3、在2005年补种绿肥。
以上各方面的整改措施请各镇务必严格执行,同时在5月20日前必须将整改方案报区农委、区财政备案,以利于今后检查。没有切实可行整改方案的,将收回绿肥补贴余额。
特此通知。
金山区农业委员会
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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