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农委字[2006]137号
各镇人民政府、金山工业区:
现将《关于对粮食规模经营配置仓库、晒场等设施的管理和扶持办法》印发给你们。希望你们根据《关于对粮食规模经营配置仓库、晒场等设施的管理和扶持办法》的要求,按照下达的粮食规模经营仓库、晒场的配置计划,加快粮食规模经营仓库、晒场的配置建设,确保今年秋收前投入使用,保证农业组织化工作顺利推进。
特此通知
附:1、《关于对粮食规模经营配置仓库、晒场等设施的管理和扶持办法》
2、各镇(工业区)粮食规模经营仓库、晒场的配置计划
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委员会
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
二○○六年九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