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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(农业执法)
关于同意周栅村迁移树木的批复
金农委字[2007]161号
亭林镇周栅村民委员会:
你村的《树木迁移申请》已收悉。根据沪农林[2003]160号文规定,同意你村在拓宽松凯路中所涉的西侧行道树42棵杉木进行迁移,迁移至A30道路北侧。
迁移工作由金山亭林林业养护社负责,望加强养护工作,确保其成活率,并金山区林业站负责监督。
特此批复
金山区农业委员会
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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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11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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