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山农业网
>
政府信息公开
>
政府信息公开目录
>
业务(农业执法)
关于同意迁移污染隔离林木的批复
金农委字[2007]153号
上海金山镜苑园林有限公司:
你单位的《迁移树木申请》已收悉。鉴于新建松卫南路加油站占用林地已经市绿化局批准,项目即将实施,根据沪农林[2003]160号文规定,同意你单位在10月31日后对金山区污染隔离林干巷车镜公园二区5号地块(新建松卫南路加油站)所涉林木迁移至吕朱公路北侧等地。
迁移工作由上海金山镜苑园林有限公司负责,望加强养护工作,确保其成活率。由金山区林业站负责监督。
特此批复
金山区农业委员会
二○○七年十月十八日
|
2007.10.18
版权所有:上海市金山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
电话:021-67962120 E-mail:jsny@sina.com